《狼》的课本内容

2021-11-08 15:58:59

《狼二则》选自《聊斋志异》。清代蒲松龄(1640—1715)所著《聊斋志异》卷六。描绘了[1]  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作品名称 《狼》 外文名称 《wolf》 作品别名 《狼三则》 创作年代 清朝 作品出处 《聊斋志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卷六 文学体裁 文言小说 作    者 蒲松龄 类    型 奇闻逸事 入选教材 人教版(R)七年级上册语文书 入选考试 上海中考篇目

目录

作品简介编辑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聊斋志异》中有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1]  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和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

作者简介编辑

蒲松龄(1640年06月05日-1715年02月25日),字留仙,又字剑臣,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他出身没落地主家庭,连续四次参加举人考试而全部落榜。直到72岁赴青州补为贡考。郭沫若先生为蒲氏故居题联,赞蒲氏著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过蒲氏“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1]  其中《狼》共有三则故事,其中的第二则被选入语文七年级上册课本中。

第一则编辑

原文

狼三则

狼三则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竟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矣[2]  。

注释

货:出售、卖。

欻(xū):忽然。

瞰(kàn):窥视。

既:已经

诸:相当于“之于”

蚤(zǎo):通“早”,早晨。

仰:抬

昂:贵。

直:通“值”,价值。

缘:沿着

罹(lí):遭遇(祸患)。

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跑了好几里路。屠户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户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屠户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户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户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

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节奏划分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1]  竟/归。昧爽/(黎明)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已。

第二则原文编辑

狼二则

狼二则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3]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原文注释

屠:宰杀牲畜。这里指屠户,宰杀牲畜卖肉的人。

晚:夜晚,晚上。

归:回家。

止:通“只”,翻译为仅,止。

缀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这里是紧跟的意思。甚,很。

惧:害怕

投以骨:就是“以骨投之”,把骨头丢给狼。以,把。

从:跟从,跟随。

复:又,再

矣:语气词,相当于“了”。

两狼之并驱如故: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故,旧、原来。

窘(jiǒng):困窘,处境危急,紧张为难。

恐:恐怕,担心。

敌:敌对,这里是胁迫、攻击的意思。

顾:回头看,这里指往旁边看。

积薪:堆积柴草。积,堆积。薪,柴草。

苫(shàn)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似的。苫,盖上。蔽,遮蔽。

乃:于是,就。

弛:放松,这里指卸下。

眈眈(dān dān)相向:瞪眼朝着(屠户)。眈眈,注视的样子。相:偏指一方,指狼瞪屠户,非“相互”。

少(shǎo)时:一会儿。

径去:径直走开。

犬坐于前: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

久之:很久。之,助词,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瞑(míng):闭眼。

意暇甚:神情悠闲得很。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空闲。

暴:突然。

毙:杀死。

洞其中:在其中打洞。洞。这里作动词。

隧:这里作动词,钻洞的意思。

尻(kāo):屁股。

自:从。

股:大腿

假寐(mèi):假装睡觉。 寐:睡觉。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黠:狡猾。

顷刻:一会儿。

亦:也。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多少”的意思。哉,语气词,相当于“啊”。

止增笑耳: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3] 

原文译文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骨头。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后面的狼停住了,前面的狼又到了。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

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蹲坐在那里的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连砍了几刀把狼杀死。他刚刚想离开,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挖洞,想要从柴草堆中打洞来从后面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后腿,这只狼也被杀死了。他才领悟到前面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引敌人的。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原文节奏划分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1]  。2016年人教版


  

一屠1晚归,担中肉尽,止2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3。

屠惧,投以骨4。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5。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6。

屠大窘7,恐前后受其敌8。顾9野有麦场,场主积薪10其中,苫蔽成丘11。屠乃奔倚其下,弛12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13。[3] 

少时14,一狼径去15,其一犬坐于前16。久之17,目似瞑18,意暇甚19。屠暴20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21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22,意将隧23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24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25,盖26以诱敌。

狼亦黠27矣,而顷刻28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29?止增笑耳30。

2016年人教新版注释

1〔屠〕屠户。

2〔止〕仅,只。

3〔缀(zhuì)行甚远〕紧跟着走了很远。缀,连接、紧跟。

4〔投以骨〕把骨头投给狼。

5〔从〕跟从。

6〔两狼之并驱如故〕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驱,追随、追赶。如故,跟原来一样。

7〔窘(jiǒng)〕处境困迫,为难。

8〔受其敌〕遭受它的攻击。

9〔顾〕看,视。

10〔苫(shàn)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一样。苫蔽,覆盖、遮盖。

11〔积薪〕堆积柴草。

12〔弛〕解除,卸下。

13〔眈(dān)眈相向〕瞪眼朝着屠户。眈眈,注视的样子。

14〔少(shǎo)时〕一会儿。

15〔径去〕径直离开。径,径直。

16〔犬坐于前〕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

17〔久之〕时间长了。

18〔瞑(míng)〕闭上眼睛。

19〔意暇甚〕神情很悠闲。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从容、悠闲。

20〔暴〕突然。

21〔洞其中〕在积薪中打洞。洞,洞穴,这里用作动词,指挖洞。

22〔隧入〕从通道进入。遂,通道,这里用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

23〔尻(kāo)〕屁股。

24〔假寐(mèi)〕假装睡觉。寐,睡觉。

25〔盖〕表示推测,大概,原来是。

26〔黠(xiá)〕狡猾。

27〔顷刻〕一会儿。

28〔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意思是能有多少。

29〔止增笑耳〕只是增加笑料罢了。[4] 

启示

关于狼的启示:坏人的狡猾手段有很多,所以我们要锻炼出一双慧眼

关于屠夫的启示:遇到像狼一样狡猾的坏人,我们要像屠夫一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点评

本段写屠户杀狼,表现屠户的勇敢镇定和狼的狡猾贪婪,这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一狼径去”,另有图谋;“犬坐于前”(这里的“犬”是名词活用作状语,像狗一样),牵制屠户,更见出狼的狡诈。“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气氛似有所缓和。“暴起”、“刀劈”、“毙之”,屠户不为假象迷惑,抓住时机,当机立断敢于斗争,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到这儿并未让人松口气。“转视积薪后”说明屠户已深刻认识到狼的本性,变得警觉。“一狼洞其中”终将狼的本性暴露无遗,再点狼的狡诈阴险,“乃悟”说明斗争使屠户对狼的奸诈有了深刻认识。

层次

第一段写遇狼,第二段写惧狼,第三段写御狼,第四段写杀狼。

古今异义

1、去 (一狼径去)

古义:离开

今义 : 到某—地方[1] 

2、少(少时)

古义:稍微

今义 : 数量小

3、几何(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古义:多少

今义 :几何学的简称

4、耳(止增笑耳)

古义:古文言文出现在句尾时,通常解释为“罢了”。

今义:耳朵。

5、股(屠自后断其股)

古义:大腿

今义:大腿,自胯至膝盖的部分

6、盖(盖以诱敌)

古义:原来是

今义:遮蔽、覆盖

7、弛(弛担持刀)

古义:卸下

今义:放松、松弛

8、薪(场主积薪其中)

古义:柴草

今义:工资

9、暴(屠暴起)

古义:突然

今义:强大[1] 

一词多义

止:

1、通“只”。例句:止有剩骨。

2、停止。例句:一狼得骨止。

意:

1、神情。例句:意暇甚。

2、意图。例句: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3、情趣。例句: 醉翁之意不在酒

敌:

1、攻击。例句:恐前后受其敌。

2、敌人。例句: 盖以诱敌。

前:

1、前面。恐前后受其敌。

2、向前。狼不敢前。

积薪:

1、堆积柴草。例句:场主积薪其中

2、堆积在那里的柴草。例句:转视积薪后

1.复投之 ( 代狼 )

2.又数刀毙之 ( 代狼 )

3.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 主谓之间,不译 )

4.久之,目似瞑 ( 助词,不译 )

5.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 助词,的)

以:

投以骨(介词,把)

以刀劈狼首(介词,用)

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介词,来)

盖以诱敌(介词,用来)[1] 

词类活用

1、狼不敢[前](名词作动词,上前)。

2、恐前后受其[敌](名词作动词,攻击)。

3、一狼[洞]其中(名词作动词,打洞)。

4、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名词作动词,钻洞)。

5、其一[犬]坐于前(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地)。

6、[苫]蔽成丘(名词作状语,盖上)。

7、一[屠]晚归(动词作名词,屠夫,宰杀牲畜卖肉的人)。

8、一屠[晚]归(名词作状语,傍晚)。

9、[弛]担持刀(形容词作动词,卸下)。[1] 

文言文式

省略句

省略宾语:

1、“投以骨”中省略了“投”的宾语“之”,代狼,可补充为“投之以骨”。

2、“一狼仍从”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一狼仍从之”。

省略介词:

3、“场主积薪其中”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场主积薪于其中”。

4、“一狼洞其中”中也省略了介词“于”,可补充为“一狼洞于其中”。

5、“屠乃奔倚其下”中省略介词“于”,可补充为“屠乃奔倚于其下”。[1] 

省略主语:

6、“顾野有麦场”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顾野有麦场”。

7、“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中省略主语“屠”,可补充为“屠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倒装句

8、“投以骨”中“以”是介词结构后置,正常语序应为“以骨投”。

9、“意暇甚”,正常语序应为“意甚暇”。

10、“身已半入”,正常语序应为“身已入半”。

11、“而两狼之并驱如故”,正常语序应为“而两狼如故之并驱”

虚词的用法

(1)之

代词,它,指狼。 例句:又数刀毙之。

助词,的。 例句: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助词,调整音节,不译。 例句:久之。

助词,位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例句: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代词,代狼。 例句:复投之。

(2)以

介词,把。例句:投以骨。

介词,用。例句:以刀劈狼首。

介词,来。例句: 意将遂入以攻其后也。[4] 

介词,用来。例句:盖以诱敌。

(3)其

1、恐前后受其敌。(指狼)

2、场主积薪其中。(指麦场)

3、屠乃奔倚其下。(指柴草堆)

4、一狼洞其中。(指柴草堆)

5、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指屠户)

6、屠自后断其股。(指狼)

(4)乃

1、屠乃奔倚其下:于是,就。

2、乃悟前狼假寐:才。

(5)之

1、久之:调节音节,无意义。

2、亦毙之:代词,指它。

3.又数刀毙之:代词,它,指狼。

(6)盖

1、盖以诱敌:表原因。这里有“原来”的意思。

辨正

“其一/犬坐于前”中“犬”为“像狗一样”,作状语,非主语,准确翻译为“其中一条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所以节奏划分对于理解本文至关重要。如若节奏划分错误,则会产生误解,认为“其中一条狗对坐在前方”。简而言之,学习文言第一步应为节奏朗读,以初步感悟文意。

“后狼止而前狼又至”一句的解释应该是“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止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却又跟上了”。这里的“前”“后”不是方位上的“前后”,而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和“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1]  。

第三则编辑

原文

狼三则

狼三则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1-2]  。

注释

暮:傍晚。

为:被。

旁:旁边。

遗:留下。

自:从。

之:(代词)狼。

可以:可:可以 ;以:把。

计:方法。

遂:于是就。

死:杀死。

盈:满。

豕 :猪。

如 :好像。

则:就;那么

股:大腿。

屈:弯曲。

负:背。

方:才[2]  。

译文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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