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0:20:2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翰福音》
有关《地下室手记》,臧仲伦在所译本前言里写道:“《地下室手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中的里程碑,是他步入创作巅峰时期的定鼎之作。”他称《地下室手记》是《罪与罚》《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等后来几部让陀思妥耶夫斯享誉世界的长篇小说的总序。舍斯托夫也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创作整体上分为两个时期,而分水岭便是《地下室手记》。这部小说完成于1864年,但小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监狱中构思的,是“在忧伤和自我瓦解的痛苦时刻思考它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作为十九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被许多读者视为最难攻克的作家。不仅因其长篇小说体量之浩大、思想之磅礴,还因为其对人性之剖解已经到了令人战栗的深度。有学者称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心理学上的谜,笔者无比赞同。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时候,笔者也不断在想,一个人为什么可以对人性有如此深幽的洞见,能将自己如此“残忍”地、赤裸地剖开。正因如此,《地下室手记》这部分水岭之作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呈现了陀创作上的转变,更为其心理上的变化及思想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线索。
好的小说往往无法用三言两语概述其内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更是如此。若非要概括,无非是一个失意落魄的穷官吏,生活在一个肮脏潮湿的地下室里,他受尽羞辱,愤世嫉俗,却又生性懦弱。整部小说由他歇斯底里的呼喊和疯疯癫癫的喃喃自语组成。小说几乎没有逻辑,全凭意识运作,时而混乱,时而癫狂,时而深刻。在今天我们去阅读这样仅由人物意识组成的文本,或许已不会再觉得新奇,但在19世纪这样的文本是具有开创性的,令人震惊。更何况哪怕抛开叙事手段的惊艳,《地下室手记》也绝对称得上一部非常伟大的小说。阅读《手记》的过程并不会轻松,反而你会感觉自己就是这位地下室人,躺在手术台上,眼看着陀思妥耶夫斯基拿起明晃晃的手术刀,剖出你一整颗血淋淋的心。
所有写作者在书写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或许都会思考一个问题,即面对自己所处的时代,甚至面对全人类的历史,作家到底还能写什么?在《地下室手记》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就给予了这个问题一个答案:写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恐惧,写自己最不能直面的自我。小说有个非常有趣的开头,陀思妥耶夫斯基以作者身份出现,写了一段注,第一句便是:“手记的作者与《手记》本身当然都是虚构的。”但正如舍斯托夫所言,事实上整部小说只有这段作者的注是虚构的。通过这样一段话,我们或许可以隐约感觉到,小说对自我恐惧的深挖已经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不能直接书写的程度,不得不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做最微弱的遮掩。
《地下室手记》中,最让笔者印象深刻的“恐惧”是小说最后几章,写与妓女丽莎相遇后主人公的意识流动。这一恐惧会震撼到笔者,并非因为它足够庞大、慎人,而是因为它太小了,那么细枝末节,那么微不足道。主人公在与过去同门的相聚时受尽侮辱,后遇到妓女丽莎便想要占据灵魂高地,对她进行劝导,同时隐含侮辱意味。他劝她不应沉沦进这样的生活,而应该逃出去。丽莎最终被触动,并留下了他的地址称改日会去拜访他。当地下室人回到地下室后,他却开始痛苦、恐惧,他害怕丽莎真的会来,害怕她看到自己的生活:
“我竟这样潦倒。屋里简直像叫花子。我昨天竟会决定穿着这样的衣服去赴宴!再看我这张漆皮沙发,里面塞的纤维团都露出来了。再看我身上的这身睡衣,简直衣不蔽体!简直破破烂烂……而她将会看到这一切。”
读到此处,身为旁观者的我们不难会看出主人公的懦弱,懦弱到无法承受被人看到自己的破沙发、破睡衣,会因此崩溃,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并憎恨起丽莎来,多么荒唐。然而,大概没有人读这段话时会对主人公报以嘲笑,一个如此懦弱的人被一个这么细微的,甚至称不上耻辱的耻辱所击垮,却让读者真真切切地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同频的恐惧。我们也会想起那些时刻,不愿回忆的恐惧时刻,在那一刻,我们也似乎“被人扒了皮,一碰到空气就疼”。人自以为自己有多强大,但在直面真正的自我时,直面人终其一生的孤独时,人就如同罗兰・巴特笔下没有皮肤的人一般脆弱、易碎。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小的恐惧小到仅仅只是破烂衣裳,大却又可大到推翻自己曾经信仰的一切。舍斯托夫在《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尼采》中称《地下室手记》为“撕裂心灵的可怕号叫”,这一形容不无道理。前文有提到,《地下室手记》算得上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转变之作,在此之前,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位心甘情愿为最底层人民奋斗的理想主义者。在狱中经历身心的双重折磨后,构思这部小说时,陀思妥耶夫斯基惊惧地发现他对这一崇高理想是质疑的。当他直视内心时,他发现所有他曾视之为“美与崇高”的事物实际上在他心里更像一个谎言。于是,在小说里,地下室人这样恐惧地审视着自我:
“为什么偏偏在我最清醒地意识到根本不应该做这种事的时候,我却偏要去做这种事呢?我越是认识到善和这一切‘美与崇高’,我就会越深地陷入我的泥淖以致完全不能自拔。”
面对恶,地下室人承认,当他干了一件极其卑劣的事时,他“会感到一种隐蔽的、不正常的、卑鄙的、莫大的乐趣然而内心里,秘密地,又会用牙齿为此而咬自己,拼命地咬,用锯锯,慢慢折磨自己,以致这痛苦终于变成一种可耻而又可诅咒的甜蜜,最后又变成一种显而易见的极大乐趣”。这一作恶的快感和自我折磨的意识在陀后来的小说《群魔》中人物斯塔夫罗金身上有了更为鲜明丰富的呈现。
小说中,地下室人多次提到他对“二二得四”这类不容反驳的真理的厌恶,他认为当面对这样具有权威的真理时,人哪还有什么自由意志可言。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许多理想主义者欢呼,陀思妥耶夫斯基却沉默着躲进了地下室。对“二二得四”的反驳或许可以视作陀对过往崇高理想的犹疑,和对自己的恐惧,因而他写到:
“人成天忙活的就是寻找这二二得四,为了寻找这二二得四,不惜漂洋过海,牺牲生命,可是,说真的,他又有点害怕找到,害怕真的找到它。因为他感到,一旦找到了,他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找了。”
《地下室手记》原名是《忏悔录》,与奥古斯丁和卢梭的书同名。但在小说里,陀思妥耶夫斯基却借地下室人之口颠覆了这一忏悔形式:“实事求是的自传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关于他自己肯定会说许多假话。在他看来,比方说,卢梭在他的《忏悔录》中肯定对自己说了许多假话,而且甚至于蓄意这样做,出于虚荣。”中国古代皇帝亦有罪己诏,当国家遭受天灾或政权出现问题时,皇帝会以口谕或文书的形式自省,面向天下人反省自己的罪过。当我们今天重新审视这样一种忏悔形式时,不难发现这并不是真正的忏悔,反而是皇帝为了巩固政权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忏悔的表演。陀思妥耶夫斯基正是抱着这样态度成就了这篇“忏悔录”。通篇都可以看到他身为人在直面恐惧时的挣扎,同时也能看到他超越常人,如同自毁一般的自我解剖,让一个地下室人痉挛着在读者面前剖开自己,同时也将读者的伪装剥离得彻彻底底。
对比《卡拉马佐夫兄弟》《群魔》等鸿篇巨制,《地下室手记》不过短短两百多页,但却被不少学者、作家视作陀思妥耶夫斯基最伟大的小说。连陀自己都说,这部小说“将最终确立我的名声”。开篇有提到,在19世纪,那个完整叙事仍是绝对主流的年代,这部小说却完全围绕主人公的意识流动而发展,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彻底拒绝了故事,抛弃了一切戏剧性场面,这一创举可谓心理小说一脉的源起。之后包括福克纳、贝克特、托马斯・伯恩哈德等在内的小说家都深受其影响。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主人公心理的深入探索,也为后来小说写作“向内转”奠定了基础。短短的篇幅却孕育着文学的一场变革,真可谓千岩万壑,尺幅见之。
这部伟大的小说,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受待见。前苏联的许多学者都习惯于从社会学的角度解析这本书,高尔基就认为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不过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的典型,社会堕落者的典型”。在高尔基看来,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谓对真理的探求,不过是“在人的野兽的、动物的本能里找到了真理,而且不是为着驳斥,而是为着辩护才找到了它”。有意思的是,今天我们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再回头读这句话,会发现恰恰是因为这一点,陀思妥耶夫斯基才格外伟大。小说主人公地下室人也说:“我不仅不会变成一个心怀歹毒的人,甚至也不会变成任何人:既成不了坏人,也成不了好人,既成不了小人,也成不了君子,既成不了英雄,也成不了臭虫。”对美与崇高的追求或许是人的本能,但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这般直面人内心深处最阴暗、肮脏、邪恶的角落,敢于踏足人类深不见底的、可怕的人类精神世界,并走得如此深,如此远,也许才能被称为伟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