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1:58:26
绣春囊到底是谁遗失的?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得先从第七十一回“鸳鸯女无意遇鸳鸯”说起。
鸳鸯一径回来,刚至园门,只见角门虚掩,犹未上闩。此时园内无人来往,只有该班房内灯光掩映,微月半天……偏生又要小解,因下了甬路,寻微草处,行至一山石后大桂树阴下。刚转过石后,只听一阵衣衫响,吓了一惊不小。只见是两个人在那里,见他来了,便想往树丛里山石后躲藏……
熟悉文本的读者都知道,这是司棋与表弟潘又安趁乱摸黑在大观园中私会,忽被鸳鸯惊散。
邢夫人在王夫人处坐了一回,也就往园内散散闷来。刚到园门前,只见贾母房内的小丫头子名唤傻大姐,笑嘻嘻的走来,手里拿着个花红柳绿的东西,低头一壁瞧着,一壁只管走,不防迎头撞着邢夫人,抬头看见,方才站住。
注意,这里是园门前,邢夫人尚未进园。跟鸳鸯下甬路小解处相距不远,就是门里门外。
这丫头得了这个力,若贾母不唤他时,便入园内来玩耍。今日正在园内掏促织,忽在山石背后得了一个五彩绣春囊,极尽华丽精致,固是可爱,但上面绣的并非花鸟等物,一面却是两个人赤条条盘踞相抱,一面是几个字。
后文傻大姐又跟邢夫人说:
“我掏促织,忽在山石背后拣了这个。”
可能还是怕读者忽略,至第七十四回,又借王夫人之口说:
“这样东西,大天白日里明摆在园里山石上,被老太太的丫头拾着,不亏你婆婆遇见了,早已送到老太太跟前去。”
地点虽有出入,“山石背后”成了“山石上”,但山石却未变。这些许出入,反倒更符合生活的真实性。毕竟信息已经传了两手,有些出入很正常,还那么精准倒显得太刻意,反失真了。真可谓“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
作者这里是有意以山石作引,几乎已经告诉读者绣春囊的主人是谁了。
如果我的说法不能让你信服,就看看脂批是怎么说的。
司棋一事,在七十一回叙明,暗用山石伏线;七十三回用绣春囊在山石一逗便住;至此回可直叙去,又用无数曲折,渐渐逼来,及至司棋,忽然顿住,结到入画。文气如黄河出昆仑,横流数万里,九曲至龙门,又有孟门、吕梁峡束不得入海,是何等奇险怪特文字,令我拜服。
那绣春囊就是司棋的吗?我看不是。
傻大姐眼里“极其华丽精致、固是可爱”的绣春囊,七十四回到了凤姐眼里,却成了:
“这香袋是外头雇工做的,请看带子、穗子一概是卖货。若是内工绣的,自然都是好的,我便年轻不尊重些,也不要这劳什骨子。”
仅此一点,就能为司棋脱去嫌疑。这绣春囊就是外头市面上卖的,司棋再开放,胆子再大,那个时代的女孩子也不可能公然在市面上买这样的东西。
即便是今天,笔者奔五的人了,偶尔出于好奇进无人售货的成人用品店,都觉得不好意思,只怕被人看见,更何况于司棋!
“这东西也不是常带着的。我纵有,也只好在家里,焉肯带在身上各处去?”
都打年轻时过过,谁有这样东西不是藏在最私密的地方,岂有带在身上的?宝玉得了那些粗俗过露的书,也知道都藏到外头书房里。
既然绣春囊不是司棋的,那就只能是潘又安的了。其实这种东西,也只有青春期的男孩子才感兴趣。
我至今还清楚记得,刚上初中时,一个男同学神秘兮兮,拿一页小人书上撕下来的裸体女子画给我看。其实什么也没有,但当时那个紧张,心都要跳出来的感觉。
原来那司棋因从小儿和他姑表兄弟在一处顽笑起住时,小儿戏言,便都订下将来不娶不嫁。近年大了,彼此又出落的品貌风流,常时司棋回家时,二人眉来眼去,旧情不忘,只不能入手。又彼此生怕父母不从,二人便设法彼此里外买嘱园内老婆子们留门看道,今日趁乱方初次入港。虽未成双,却也海誓山盟,私传表记,已有无限风情了。忽被鸳鸯惊散,那小厮早穿花度柳,从角门出去了。
几乎可以肯定,是又安进园私会司棋时,随身带了绣春囊,作为二人调情之用。司棋是见到过的。被鸳鸯撞破后,司棋让又安快出来磕头,又安从树后爬出来,磕头如捣蒜。
应该是穿衣服时太慌张了,把绣春囊遗失在山石背后,去得又匆忙。回到那边府里,惊魂未定的潘又安,才发现把绣春囊遗失在园子里了,知道闯下了大祸,却又不能给司棋传信去寻找,故此才逃走了。
按司棋又安园中私会是在八月初四日贾府合族家宴当晚,而这里已是八月十二日,就是说,傻大姐拾得之前,绣春囊已经在山石北后静静躺了七八天。
而司棋却一直蒙在鼓里,所以抄检时从司棋箱子里搜出书信与男人的鞋袜,只见:
司棋低头不语,也并无畏惧之心,倒觉可异。
甚至被逐时还指望着迎春或宝玉能保下自己。如此说来,绣春囊的内情只有又安一个人知道。后回司棋被拿到赃证,也没有人追问她绣春囊到底是怎么丢到山石后的,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想来谁有这个,断不只有这一个,自然还有别的东西。那时翻出别的来,自然这个就是他的了。”
绣春囊之事虽歪打正着查到司棋身上,但园中私会并未败露。从这一点说,司棋无疑是幸运的。只要鸳鸯守住这个秘密,便永远没人知道了。
从司棋出去前的表现,我感觉她的求生欲望还是非常强烈的。
出去之后,司棋与又安的故事如何发展,绣春囊风暴是否还有后续,我们已无从得知。但绣春囊是又安慌乱中遗失在山石背后,这一点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