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7 0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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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已经讲了三个主题:启示与默示;关于;关于人。现在我们讲到了第四个主题:基督的生死与复活。
基督的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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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降生是在什么时候宣告的呢?
创3:15 “女人的后裔”。这节经文表明,将要成为“女人的后裔”降生。
来10:5-7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很清楚,这里是指预备身体,行的旨意。
事实上,在旧约中间反复地有人宣告基督的来临,不仅仅只是这一个预言。还有“雅各的星”、“有一婴孩赐给我们,为童女所生”、“大卫的子孙”、“”……这些都是关于基督降生的预言。
这些预言的核心——基督要诞生在人的家庭里,成为人的家庭中的一员。他不是像从前天使来到人间,取一个人的形态就完事了,而是实实在在地成为人家庭的成员。
那么,这个身体是怎么预备的呢?
预备的时间有四千年。
其中但9:24-27,讲到他来的目的。主要讲了六个目的:
但9:24 “为你本国之民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或作:彰显)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者:或作所))”。
这里提到有六件事情要发生:止住罪过,除净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者。
预言基督要来的时间:在这里也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9:26-27节。
前面说到,他要预备了一个身体才能来完成救赎的任务;没有这个身体不能完成这个任务。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身体呢?
诗40:6-8 “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
在这两节经文中我们发现这样的问题!
前面这里讲的是预备身体,可是诗篇里头,在旧约里讲的是“开通耳朵”。开通耳朵,让他照的旨意行。
第二点:讲他的心是什么样的心。
我们把这一段经文和希伯来10:5-7进行比较后发现,这两段经文基本上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诗篇上说到“开通耳朵”,而保罗在此却引证说是“预备了身体”。
可见,保罗把“开通耳朵”等同于“预备了身体”。
因此,我们要去了解他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体的时候,应当搞清楚,他的耳朵是怎么开通的。如果我们不了解他的耳朵是怎么开通的话,那我们就很难明白他的身体是怎么预备的。
下面再请大家看一节经文:
出21:1-6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或作:;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这里讲到了希伯来人作奴仆,到了第七年的时候可以自由地去。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如果有妻子,妻子也可以和他得自由。他若不愿出去,就不得自由。说明他是自愿地作出这样的选择。
把他带到门前,表明接受审判,因为此门象征着的圣所。带到门前,象征着被带到面前接受审判。
给他在耳朵上钉一个洞,象征着流血。表明必须藉着流血,他的案卷才能审定。
当然,在这中间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选择!他为什么作这样的选择?“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因为爱才舍去自由,因为爱不愿意自由,因为爱愿意作奴仆。
在耳朵上打一个洞,表明要永远服侍主人,永远地服侍他的妻子、儿女。
保罗说,这整个的过程,就是的身体被预备的过程。
这里说,开通耳朵就是预备身体,而耳朵是经历这些程序后才开通的。
因此,我们现在把“开通耳朵”与“预备身体”的程序作一对比:
这个自由的希伯来人就是自由的。本来是自由的,但他却被卖,来到我们这里,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
当救恩满了,可以自由离开的时候,他不愿意走,因为他有一大群的妻子、儿女。他爱他们,他愿意服侍他们,他愿意付上流血的代价,和他们相守到底。流血,表明是用血立下的盟约。
同样,因为爱他的主人(父)、妻子(教会)和儿女(子民),愿与立约,愿意流血救赎我们。
那么,在这里给他()预备的是什么样的身体?
1)奴仆的身分:
他从自由变成了不自由,从自由的人变成奴仆。
2)流血的身体:
他要流血,要把他带到门口,在他耳朵上打一个洞,表明要流血。所以,所预备的乃是要流血的身体。
爱他妻子和他妻子所生的,还有主人。对基督来说,他的身体就意味着他爱教会和地上一切的人。他不愿意走了。
3)永远地服侍他们:
换一句话说,他的形像会一直存到永远。
在启示录中,总是以羔羊的形像出现。甚至于一直到圣城降下来的时候,都说里面有和羔羊。
羔羊代表人的形像。到将来的新天新地,直到永恒,所取的这种人性的身体都要一直伴随着他。因为他已经在面前立下誓约,藉着流血,永远服侍得赎的圣徒,与他们永远在一起,永不分开。
前面我们讲到,已经为他预备了身体将近四千年了。四千年以后,及至时候满足,他就要降生了。加4:4。
我们在四福音里都能看见基督的降生。谈到他的降生,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太1:18 “他从圣灵怀的孕”,就意味着他自出生就打着圣灵的印记。
里提到的印——的印、的印、圣灵的印,这是不同的术语。
弗1: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加6:17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的印记”。
启7:3 “地与海并树木,你们不可伤害,等我们印了我们众仆人的额”。这里出现了的印。
是从圣灵感孕生的,一定打上圣灵的印记。那么,“圣灵的印记”是从什么地方表现出来的呢?
诗40:8 “你的律法在我心里”。
说明的肉身虽是从马利亚来的,但是圣灵感孕给他的心,不是从马利亚来的,而是有着圣灵印记的一颗心。他的心里装的都是的律法。
所以,的心就是一颗有律法的心。
这样的话,我们对的身体作一个总结:
1)奴仆的形像:腓2:6-8。
2)罪身的形状。罗8:3。
3)心存的律法,行的旨意。诗40:8。
心里装着的律法,目标就是行的旨意。
的身体虽然跟世人一样,但是说了一句话:“他(撒旦)在我里面是毫无所有。”约14:30。
可见,心里没有世界,没有任何属世的东西装在他心里。
约壹2:15-16 “不要爱世界,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这个“世界”是指什么呢?爱世界就是只爱自己——自私、爱我。爱我就把赶出去了。虽然不是说全部,但是爱世界的核心就是爱我。
4)“无我”:
如果他的心里被的律法充满,撒但是毫无所有的,说明他的心里是“无我”的。
有什么证据表明呢?
腓2:7 “反倒虚己”,就是从实到虚,从有到无。所以,为他所预备的是这样的身体。
基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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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曾给自己在世上的生活作了一个总结——“父啊,我遵守了你的命令”。
在他生命行将结束的时候,他说自己遵守了的诫命。他来的时候,预备了他的身、心、灵,是为了让他来行的旨意。所以在他快离世的时候,他说,我遵守了你的命令。
约15:10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
约12:49-50 “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
约14:10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
约7:16-17 “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
这里说明,他的教训是出于的,而不是出于他自己的。
所以,他到地上来只做一件事情:父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所以,他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按父的时刻表来活着,他的死也是按父的时刻表来死的。
临终前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表明他仍然信靠、交托。
在他复活之前,曾在地下三天时间。他为什么要等到三天以后再复活呢?
前面我们谈到,在世上的生活,他的生、死与复活,都有一定的规律。
他在离世前给自己的一个总结:我已经遵守了父的命令。
事实上,预备他的身体,就是要他行的旨意。在他快要结束的时候,他说,我已经遵守了父的命令。我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他在我里面而行的。
在他临死的时候,在约17:1说:“父啊,现在时间候到了。”表明他要为人类的罪作出牺牲的时候到了。
即便如此,他仍然表现出极大的信靠和交托。路23:46记载,当他最后断气之前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上。”
那么,在他死后,又是如何从死里复活的呢?换句话说,他为什么要等到三天以后才复活呢?
为要应验经上的话。约2:19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这是指他的身体而言的。
约6:35/48 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在讲生命的粮之前,讲到了以色列人在旷野吃吗哪的经历。但却向他们指出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换句话说,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真吗哪!
古时在旷野降吗哪来供养以色列人的故事记载在出16:13-35。这里告诉我们,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要在每天早晨,按照各人的饭量收取。
吗哪从每周第一天一直降到第六天,到了第六天要降下双份。如果他们把第七天做的,留到下一个星期就会坏了。正如摩西对他们说:“所收的,不许什么人留到早晨。”(出16:19)
“然而他们不听摩西的话,内中有留到早晨的,就生虫变臭了;摩西便向他们发怒。他们每日早晨,按着各人的饭量收取,日头一发热,就消化了”(出16:20,21)。
可见,在预备日(星期五)要降双份,安息日(星期六)不降,留到星期天就要发霉。发霉就意味着腐烂了。
诗16:10 “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
如果过了星期天的早上,基督还不复活,他就要朽坏了。然而诗16:10说,不会叫他的圣者见朽坏。因此,不会让他留在坟墓里超过星期日,否则就见朽坏了。正如从天上降下来的吗哪一样,若是留到了星期天早上,就会朽烂。
徒2:27-32记载,彼得曾两次引用大卫的诗来论从死里复活之事(26-27,31)。同时,这里也给我们另外的一种说法——“已经叫他复活了”。
可是,在约11:25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这前后是否矛盾?
说,复活是在于他自己,复活的能力也在他自己。英文说得更直接,“我就是复活”。而前面却说“叫他复活了”。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说,虽然有能力让自己复活,但除非叫他,他自己不会擅自运用他自己的能力。所以,直到他复活的时候,当天使对他说:,你父叫你起来。他此时才运用他复活的大能!
可见,基督的生死与复活都是严格地遵照的旨意而行。
另外,我们在里还会发现,是圣灵叫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参罗8:11)。
至于他之所以要经历三天,这是给他订的。怎么知道是给他订的?因曾说:“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而又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约2:19;14:10)
所以,做事总是按的时刻表来进行的。
事实上,总是按照他既定的时刻表来进行他的工作。
基督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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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答案,因为人犯了罪,犯了罪就要死。因为爱人,不希望人死,而又不破坏的法律,所以他来替人而死。
以下的一些经文表明是替代性的:
彼前2:22;来4:15;赛53:5-6;罗4:25;加1:4;林前15:3;林后5:14,21;彼前2:24;3:18。
1)付上了罪的赎价:
罗6: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里,乃是永生”。
林后5:21 “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的义”。
2)满足了公义的要求:
罗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的人为义”。
3)赢得了对我们的宽容:
罗3:25 “设立作挽回祭,是凭着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的死,使得对我们的宽容成为可能。如果没有的死,就不可能宽容我们。
事实上,要得到一个人的宽容,总是要有人付出代价的。无论是哪一方,总是要付上代价的。只有另一方付上代价,这个宽容才成为可能。
所以,替我们而死,使得有宽容我们的前提。
4)使得与我们和好:
罗5: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儿子的死,得与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许多人根据这节经文,在有关称义/和好的问题上产生了错误的理解。他们认为,既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就使我们在面前得称为义了。
目前在本会流行的一本书《仆人还是朋友》(何汉从译)以及《本会基本信仰廿七条》上的和好神学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只是单方面地强调为人所做的,而没有强调人的回应。
事实上,即使是人间的和好,也都是双方的。里所讲的和好固然跟世人之间的和好不是同一个概念,但依然是牵涉到双方的。
所以,我们单凭罗5:10节的这段经文是不够的,还需要和林后5:19--21联系起来。
林后5:19-21说:“这就是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
很多人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但实际上还没读完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因为基督已经为我们而死,因此,我们与和好了。他不会将我们的过犯归在我们头上了,因为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就与我们和好了。
但是经文继续说:“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给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和好。”
从这里我们发现,对于来说,他的确已经与我们和好了;因为为所有的人而死。所以,就给我们一个恩典的时期——缓刑的时期。
但是,从我们的角度上来讲,我们的过犯是否最终归到我们头上,还得看我们是否已经与和好。
原来自从人犯罪以来,天地是隔开的,现在藉着基督已把天地的通路打开了,他已经藉着基督走过来了。但我们是否愿意藉着基督走过去呢?
所以,我们不可以只强调一点——已经在基督里与我们和好了。其实,这个和好并不表明我们称义了。因为这个和好是单方面的行为,人称义必须因着信。如果单方面的行为能叫世人称义,那就意味着取消了你我的自由意志。
事实上,在起初造人时,就已经给人自由意志,给人选择权。
然而,今天在普世教会,有很多人在传讲福音时,把福音讲得比想象的还要好。认为一死,就已经让你我称义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
已经替你我付上罪债,这是对的;但是并没有因他付上罪债,就使你我称义。称义必须是因着信,而不是因十字架称义。
其实,从来没有教导过因十字架而称义。相反,所教导的是因接受十字架的成果而称义。
然而,马思威、范登以及翻译范登作品的何汉从等人所教导的都是因十字架而称义。这些都是错误、危险的说法。因为从某种角度上讲,他们只讲对了一半,而忽略了另一半。
事实上,因十字架,早已与我们和好了。但我们必须因着信,才能与和好。这是两件根本不同的事情。
本会国内所谓的新派和老派,除了在有关基督的人性方面认识有分歧,另外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本会基本信仰廿七条》第23章中也出现了类似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综上所述,我们不是因为一个历史的事实而称义,历史的事实只是我们称义的根据和保证;我们是因为接受这个历史事实而称义。换句话说,我们不是因为十字架本身而称义,而是因为接受十字架的救恩而称义。我们不是因为基督的宝血而称义,而是因为接受基督的宝血而称义。我们不是因为基督的死而称义,我们是因为接受基督的死而称义。
藉着基督的死,与世界、与我们和好了。藉着基督的死,为宽容我们的罪提供了可能性。藉着基督的死,义的要求满足了,使得罪的惩罚没有降在我们头上。但是这种和好不等于称义。尽管称义是以和好为基础和前提的,但是和好不等于称义。
事实上,与我们和好,这是个事实。但这是在人之外进行的,没有任何人参与。这是单方面藉着基督为我们而死,单方面地成就了他与我们的和好。但是如果我们要与和好、在面前称义,就必须调动我们对的信心。
因此,凡属于单方面地强调所成就的说法与教导,都是错误与片面的。真正的福音既强调基督为我们而死,又强调天人的合作。人必须用信心接受所预备的礼物,才能使我们从罪人变成义人。
为罪人死,并不是客观上使得我们所有的人都被宽怒。只有那些愿意接受条款的人才会被宽怒。而这个条款就是——信。
因此,福音虽以十字架为基础,以接受十字架流血为好处,但是我们必须藉着相信和接受。
然而,如果我们所接受的只是这种单向性的福音,便是受了极大的欺骗。
教会中常常出现的偏差就是——常常讲的爱,而很少讲、甚至不怎么讲人对的爱的回应。但的爱需要人的回应,这样的爱才能落实到实处,才能在我们身上发生果效。
说到与的和好,自然离不开圣灵的作为。在此顺便说一下圣灵的工作。
圣灵是对世上所有的人进行吸引,但是圣灵引导所有的人,不等于使所有的人称义。圣灵将所有的人吸引,是要将人吸引到面前来,使他们藉着称义。但人们可以将圣灵的感动拒之于心外而不接受圣灵的感动。
因此,每一个人都可以受圣灵的感动,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在面前称义的证据。
事实上,只有顺从圣灵引导的人,才是“的儿子”。
所以,如果我们单看罗5:10节,得到的结论就如上所述:只要和好,就是称义了。但加上林后5:19-21我们就知道,这是双方面的。两个“和好”同时发生的时候,才等于称义。只是和我们和好,不等于称义;只有我们和和好了,那才能称义。
其实,这种原则也适用在人的身上。比如说:AB两个人吵架,结果A很大度,原谅B了。可B始终记恨A,那就是B的问题了。对于A来说,他已经和B没有问题了。如果从A的单方面来讲,他已经和B和好了。但从B来说,并没有和A和好。即使从外人来看,他们也没有和好。
同样,若单方面与我们和好,在我们没有同意和他和好之前,从第三者来看,就不是真正的和好。只有双向性的和好,才使我们称义。
5)重建与复原:
西1:20-22 “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这个和好是藉着基督与自己和好的。)你们从前与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
前面藉着基督叫所有的都与自己和好了。下面就说到,叫我们与和好。还是指两个方面。
和他和好,就能使我们变成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这就回到了原初创造时一切甚好的状况。
所以,藉着的死,使得我们可以完全复原——恢复我们与的关系,恢复我们原有的品格与地位。
6)完全的献祭:
来9章说到的牺牲是完全的。
来9:22-26 “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照着天上样式做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面前;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这里说:“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这个祭是指着什么时候说的呢?这一次的献祭是除掉罪,还有一种献祭不是为了除掉罪,但和罪有关系,是转移罪。这样的话,就让我们判断,这个“末世”是指什么时候而言的。
基督的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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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的重要性:
复活很重要。里说:基督若不复活,我们的信便是枉然。参林前15:14,17。
约10:18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所以,他的复活是听从命令的体现。
罗4:25 “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如果他不复活,我们能称义吗?那么,他的复活是怎么叫我们称义的?
他复活以后才能做叫我们称义的工作,就是把他的牺牲的宝血带进圣所,带到面前。因为仅有祭牲的血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祭司带到面前求情。
所以,光是付代价是不够的。基督复活后,还要做一系列的工作,才能使我们在面前蒙接纳,而不是复活那一时的工作。
许多人只强调的复活和复活的时间,甚至把那一天当作崇拜日,但基督复活的那一天只是新的使命的开始。那天复活以后,他还要升到天上去做祭司、做中保,为我们每一个罪人在父的右边代求。
所以,在中反复地讲,“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做祭司,是为了让我们称义!
因此,那种单单宣讲福音到十字架为止、认为十字架叫人称义的福音,真的应该到此为止了。因为十字架只是为人的过犯,只有当基督复活升天后,在天上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才能叫我们称义。福音若只是停留在十字架,便是极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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