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长篇——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
【原文】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也,非尔所及也。”
【白话】
子贡说到:“我不愿别人强加非义于我,我也愿不强加非义于别人。”孔子说:“赐啊,这不是你能做得到的啊。”
【释词】
加诸我:加,陵也,今义就是强加于人,指把非义、非理加之于人。诸,之于。
无:不要。对于“无”和“勿”的区别,“无”有自然而然的意思,“勿”有主观不要、禁止的意思。朱子:“愚谓无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谓,此所以为仁恕之别。”
非尔所及:尔,你。及,够得上、达得到。孔子之意,子贡不欲加诸人,可也;人之不加诸子贡,子贡尚未能也。钱穆:“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今日我不敢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孔门之教,重在尽其在我,故曰此非尔所及。”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子贡之志。
李炳南曰:此是恕道,尚非大贤所及,仁可知矣。
朱子曰:子贡言我所不欲人加于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于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强,故夫子以为非子贡所及。
范氏曰:君子必其在己者而已,其在人者不能必也。己欲无加于人,唯恕者能之;欲人之无加于我,虽圣人不能也。故曰非子贡所及。
程子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吾亦欲无加诸人”,仁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恕也。恕则子贡或能勉之,仁则非所及矣。
陈祥道曰:孔子曰“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所谓“我不欲人之加诸我”;又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吾亦欲无加诸人”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而且敬,则我无加诸人矣。然横逆有时而至,亦所不免也。盖“我无加诸人”则易,“人无加诸我”则难。
张栻曰:此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同意。然而彼二言者,皆为仁之方、恕之道也。故皆有勿辞,“勿”者禁止之意。若子贡之言,不欲人之加诸己者,即欲不加诸人。是则不待禁止,油然公平,物我一视,仁者之事也。其曰“非尔所及者”,正所以勉其强恕,而抑其躐(liè)等也。
《论语正义》曰:夫子之道不过忠恕,故以为非尔所及。若夫横逆之来,声色之诱,其由外至者,虽圣贤不能禁止之而使其必无,况在中材以下。君子知其然也,故但修其在己,而不必遽(jù)非诸人也。
钱穆曰:孔子教人,主反求诸己,主尽其在我,本章所以教子贡者,学者能细阐之,则心日广,德日进矣。
刘宗周曰:此非平日克己功深,认得我字,血脉最亲切者,不能作一体观。则不欲、无加之说,谈何容易。故夫子以为“非尔所及”,盖欲其切己返观,破除坐下病痛为第一义。
《四书约旨》曰:圣门诸贤,无不求仁。子贡盖用能近取譬之功,当日月至焉之候,见万物一体景象,故出以相质。但是见到,未是行到;是初至,未是久安,故子曰“非尔所及”。
郑汝谐曰:其言则是,其用力则未到,故激而进之。
云门隐者按:反躬自省,反求诸己,修其在己,修其在内者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至于欲人之无加诸我,非圣人不能。则自勉以进,见到而行到,安然自修,求其在我者也。
【附录】
程瑶田曰:仁者,人之德也;恕者,行仁之方也。尧舜之仁,终身恕焉而已矣。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此恕之说也。自以为及,将止而不进焉,故夫子以“非尔所及”警之。
《论语后案》曰:子贡因人之不欲加诸我,而愿己无加诸人,夫子以为非所及者,盖论人之非,不溢本分一字,此事最难。孔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是惟圣人乃能不加诸人,而贤者则有所歉。
戴震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逸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智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而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诚以弱寡愚怯,与夫疾病老幼孤独,反躬而思其情,人岂异于我?一人之欲,天下人之同欲也,故曰性之欲。好恶既形,遂己之好恶,忘人之好恶,往往贼人以逞欲。反躬者,以人之逞其欲,思身受之情也。情得其平,是为好恶之节,是为依乎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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