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 11:53:38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感情生发,住进大观园是最大的契机。正是脱离了父母长辈们的控制,他们的感情才突飞猛进。
如果说偷看《西厢记》《牡丹亭》等禁书,让感情进一步发展。第二十九回打醮清虚观后,被贾母说成“不是冤家不聚头”,又让他们品味出情感的微妙,助推了他们更进一步。
随着两人感情升温,必然有一个契机让双方水到渠成的互相“剖白”。“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就是这样一场故事,贾宝玉忍不住将心中的感情一股脑地倾吐出来。
(第三十二回)宝玉出了神,见袭人和他说话,并未看出是何人来,便一把拉住,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
贾宝玉终于鼓起勇气对林黛玉大胆表白,却不想对象竟然是赶来送扇子的袭人,黛玉早就走了。
这么戏剧的一幕当然是《红楼梦》才有。也只有贾宝玉的“痴”才会拉着别人表白。
不过,他这一番话可把袭人吓坏了。袭人听了这话,吓得魄消魂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我了!”这话可不是她做丫头应该听的。听到就是责任和压力,让她怎么办!
(第三十二回)这里袭人见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来,将来难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想到此间,也不觉怔怔的滴下泪来,心下暗度如何处治方免此丑祸。
贾宝玉一见是袭人,羞得落荒而逃,就与头天在王夫人处调戏金钏儿被当场捉住一样。
袭人见他走了,一想刚才的事就知道与林黛玉有关。注意此时袭人的心态。她认为二人将来“不免”不才之事,令人可惊可畏。心中一想就难受的“滴下泪来”,并思量起怎么办才能避免这段“丑祸”。
“不才之事”、“可惊可畏”、“丑祸”,就是袭人对宝黛爱情的全部认识。
这三个词每一个都脱离了现代人的想象。男女恋爱是那么美好的事,怎么会得到袭人如此差评?
任何脱离时代背景和思想的阅读,都是不客观的。
首先,袭人对宝黛爱情的震惊,代表时代的价值观。
在《红楼梦》对应的那个时代,甚至从唐代以后的中国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男人与女人的爱情逐渐被“妖魔化”,成为与“犯罪”近似,伦理、世俗不容的“丑事”。
尤其宋代朱熹以后,理学、道学思想昌盛,“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日益禁锢和僵化世人的思想和行为,男女之情再也不容于世俗,成了人人喊打的“丑祸”“不才之事”。
清代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卷八中云:“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痴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
陈其元对《红楼梦》的评价,被鲁迅先生说“道学家看见淫”,算是他之前时代的普世价值观。
所谓“道学”,就是以朱熹思想集大成的捍卫者们,几乎等同于整个世俗社会。
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几乎将男女之情与乱伦、不轨淫欲等同划之。都认为是道德败坏的具体表现。
道学社会框架之下的男女之间,要有严格的界限。比方“男女七岁不同席”,“男女授受不亲”,兄弟姐妹需要分开教养,家庭分为内宅、外宅。男女不能混居,也不能随意见面。女人更不应该“抛头露面”。
小孩们从小就被长辈灌输这些相当于法律规矩的条条框框,并严格遵守。
如果在这等情况下,还发生男女私情,那一定是思想不端正,品格低下的人才能“甘冒天下之大不韪”。
而这类人敢于藐视礼法规矩,自然也就忘了什么君王父母家族。他们有了感情就会苟且,为了利益可以丧失道德、人格,甚至无父无君,弑君叛国的事也会做得毫无顾忌……
正所谓一朝有情身败名裂!袭人觉得“可惊可畏”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王夫人一听袭人建议贾宝玉搬出大观园,吓得“吃一大惊”,忙拉着袭人问:“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曾”?
这个“谁”是不包括丫头们的。大观园里符合“谁”的,只有薛宝钗和林黛玉。
而贾母看到林黛玉用自己的酒杯给贾宝玉喂酒也坐不住,马上借《凤求鸾》掰谎,警告宝黛二人“我们家也没这种事”!
可见当时的社会氛围,对男女之情是“零容忍”!也就不怪心地善良的袭人吓哭了。
宝黛爱情在当时,就是错,就是丑,就是不才之事,就会让人身败名裂,千夫所指,就会让家族蒙羞……你说可怕不?王夫人迁怒林黛玉,恨之入骨,也就不奇怪了。